公益创投 | Q&A时间!“越美好·伙伴计划”创投项目申报答疑

来源: | 作者:浙江潘栋民公益基金会 | 发布时间: 2022-06-01 | 647 次浏览 | 分享到:

“越美好·伙伴计划”金昌公益创投大赛项目已于5月20日启动项目申报。


这段时间以来,我们收到了意向申报机构的一些咨询,第一时间作了解答。


或许你在申报时也有这类问题,不妨一起来了解下~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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项目申报将于6月6日截止

抓紧时间申报哟!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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项目征集通知与申报材料下载




01

关于申报条件 



在省级登记管理机关注册的社会组织是否可以申报?

答:可以,但申报项目实施地须在绍兴全市范围内。






没有登记注册的绍兴市社会组织能否申报?

答:可以。已在绍兴市内备案的社会组织也可以申报。






申报机构无参加社会组织等级评估,是否可以申报公益创投项目?

答:可以。参加社会组织等级评估,评估等级在3A以上的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权。








申报项目是否需要新项目?

答:已有执行项目或新项目均可。



项目在诸暨市实施,已获得诸暨市财政支持,还能申报吗?

答:若申报项目实施地仍在诸暨市,则不能再次申报。若此项目实施地在除诸暨市以外的绍兴其他区域,则可申报。



一个社会组织能否申报多个项目?

答:根据“‘越美好·伙伴计划’金昌公益创投大赛”的相关规定,原则上每个社会组织申报项目不超过1个。






02

关于申报材料 


电子版申报材料有什么要求?

答:根据申报材料附件1《“越美好·伙伴计划”金昌公益创投申报材料清单》要求,需提供:①申报项目书包括电子版及盖章扫描版;②机构资质证明材料根据自身机构类型按需提供。






申报机构是否必须提供财务审计报告、年检报告?

答:年报能让评审团更全面了解申报机构,对评审入围有一定帮助,故尽可能提供近两年内的年报;审计报告若有,也请提供。









03

资助资金管理  


项目申报资金额度是多少?

答:按项目设计所需实际成本预算进行合理申报,原则上每个项目不超过3万元。


项目资助资金不得列支范围

答:
(1)固定资产购置费用,如电脑、办公桌等;
(2)从项目资金中提取管理费用;
(3)缴纳罚款罚金、偿还债务、对外投资、捐赠赞助等支出;
(4)其他与项目无关的支出。






项目资金管理相关注意事项

答:
(1)申报机构应执行《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》,资金使用过程中应建立并落实项目支出审批制度;
(2)费用支出应取得合法票据,报销单据应填写完整,载明事由或用途。
(3)确需专家培训或咨询费用的,专家费支出不得高于国家有关规定标准。专业技术人员按200元/人/天的标准,志愿者补贴标准不超过80元/人/天(含志愿者参与活动产生的交通费、简餐费等)。
(4)宣传费不得超过项目资助资金总额的10%。
(5)交通费不得超过项目资助资金总额10%,不支持到本市外学习考察费用。
(6)单笔项目支出在1000 元以上的应使用银行转账、网银等方式支付项目资金,减少现金的使用。






申报方案内容在实施过程中是否可以做调整?

答:最终获得资助资格的机构,应按照申报方案在项目实施期内完成实施计划,实施方案原则上不做调整,建议各申报机构预先做好项目设计的相关考察调研,以确保项目能够顺利地按计划落地。如遇不可抗力需调整项目,需事前及时与主办单位商议确定。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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